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

花得起也要值得花:真正「快、靚、正」的彩光去斑療程【三】

這次是第三次了!我一直都很乖很聽話,依照當初醫生跟我說的每 3 - 4 星期就進行一次療程,當然啦!想靚就一定要定時跟足進度,這樣才有理想的效果。療程後效果跟上次一樣,沒紅、色斑沒變深,不用遮遮掩掩的離開,太好了!



何醫生說現在面上的所謂『斑』,其實是去斑後的『印』,由於我皮膚色澤實在太白皙的關係,相對會較明顯。他吩咐我療程的一星期後可使用一些美白產品,有助減褪色素,『印』也會慢慢消失,因此不必使用高度數的彩光刻意去治療,而且可相隔一個月後才回去。

又是題外話:上一次得悉某職員的女兒剛剛出世,「口痕」地跟他說再來時要給我留點薑醋,怎料今次到訪時他真的給我奉上一大碗的薑醋讓我帶回家,頓時感動萬分卻又有點不好意思,沒想過他視我如朋友般看待。老實說,過往美容院真的光顧過不少,但從來沒有像 Lightmac 的那種人情溫暖感覺,我真的開心了好幾天!薑醋甜而不辣,證明女兒聽教聽話,祝快高長大啊!


文章回顧:

令我信心大增的去斑療程《登記就可免費試!》

花得起也要值得花:真正「快、靚、正」的彩光去斑療程【一】

花得起也要值得花:真正「快、靚、正」的彩光去班療程【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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